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可以转回的,但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持有的债券工具投资,则应在原来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如果持有的是权益工具投资(如股票),则不能通过损益转回,分录应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