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违约金怎么处理,每个企业都离不开会计,在企业里做会计,免不了遇到各种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本文的问题如何解决。
企业之间的违约金怎么处理?
答:公司因违约支付的赔偿款应该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签订合同给付定金后违约金怎么算?
答:按实际情况,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另外,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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