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会计法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填制和取得、审核、更正等内容作出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 在实际中,会计凭证的形式多种多样,在会计法上,将会计凭证明确地分为两大类,这就是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种类很多,常见的收货单、发货单、预料单、收款或付款凭证、支票等,都属于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事项内容(包括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或人员签名盖章,经办人员签名盖章等。记账凭证,是对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后由会计人员编制作为记账依据的凭证。记账凭证的作用主要在于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归纳,便于登记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的内容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凭证名称和编号,编制日期,经济业务事项摘要,会计科目名称、方向和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凭证编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盖章等。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关系是什么?
记账凭证是会计信息载体,原始凭证是支撑记账凭证的凭据。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属于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用途和填制程序分类,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1、原始凭证,俗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书面证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一般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记载着大量的经济信息,又是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初始文件,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所以它是一种很重要的凭证。
2、记账凭证,俗称传票,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分录而编制的一种凭证,是直接登账的依据。关系:原始凭证是记账凭证的记账依据和基础,记账凭证是原始凭证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