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的碗、锅、桌椅、台布等应计入周转材料科目,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低值易耗品,购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然保持其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通过“周转材料”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