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会计处理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
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好了,关于上述“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逾期未全部支付出让金的,出让方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终止其土地使用权。如果大家在学习上或者工作中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欢迎大家在线咨询我们数豆子的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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