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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项目需要预交印花税吗
1、按照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解释,建筑业合同的印花税应当在签订地计算缴纳或贴花,签订地没有缴纳或贴花的应当会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指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一)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二)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三)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四)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监督纳税人当场贴花。
企业亏损,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所以企业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这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选择零申报时慎重。
股权转让怎么缴纳印花税?
根据《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要满足哪些要求?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四)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会计人员具有会计类专业知识,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5月份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当月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吗?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企业,5月份收入没有超过30万元,当月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如果公司4-6月在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收入超过30万元,应按建筑工程收入全额预缴增值税;如果4-6月未超过30万元,不需要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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