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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净利润分配关系是怎样的?
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从税务处理的角度来看,它是因为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造成的影响,税法一般不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对于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则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现举例说明:
1 固定资产会计制度与税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如,某企业2000年12月1日取得设备一项,账面价值为900万元。假设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律采用直线折旧法,该设备会计折旧年限5年;税法规定折旧年限6年。2001—2006年,每年实现会计利润均为1000万元,2001年至2004年,该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2005年税收政策调整为25%。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2001—2004年年末,有关会计处理:①会计每年折旧额=900/5=180(万元);②税法每年折旧额=900/6=150(万元);③每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0-720)×33%=9. 9(万元);④所得税费用=1000×33%=330(万元);⑤应交所得税=(1000+30)×33%=339. 9(万元)。
2005年年末,所得税税率改为25%时的会计处理:
调整2001年至200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额=9. 9×4÷33%×(25%-33%)=-9. 6(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9. 6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9. 6万元
按新所得税税率进行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2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7. 5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57. 5万元
2006年,税法规定不再计提折旧,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2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0×5×25%]37. 5(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000—150)×25%]212. 5(万元)
分析,2001年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使得所得税费用减少9. 9万元,从而增加了净利润9. 9万元。
2001—2005年,税率变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累计为37. 5万元,使得所得税费用累计减少37. 5万元,从而共增加了净利润37. 5万元;
2006年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增加了所得税费用37. 5万元,使得净利润减少了37. 5万元。可见,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平滑了各年的净利润,待转回后,对净利润的影响就平衡了,对于累计净利润的影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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