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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贴现的账务处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1-15

承兑贴现的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是每个会计都应该会的工作必备技能,但是免不了遇到一些自己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本文中的问题如何解决。

承兑贴现的账务处理

答:1、先计算贴现利息及贴现所得金额

贴现利息的计算,如果是附息票据,应先计算票据到期值,公式: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X票面利率X票据天数/360

如果是无息票据,则票据到期值就是票面金额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利率X贴现天数/360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2、贴现的会计分录:

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按从银行贴现所得资金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出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二者之间的差额,借或贷“财务费用”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或贷: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关于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分录?

答:1、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记“应收票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记“应收票据”或“短期借款”科目。注意:如果商业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则贷方计入“短期借款”,应收票据不终追确认;如果商业承兑汇票不附有追索权,则贷方计入“应收票据”。

3、如果附有追索权且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

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

拓展:

上述回答出自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 号)中《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在《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商业承兑汇票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承兑贴现的账务处理”就介绍到这里。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数豆子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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