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设置问题,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设置问题
答:“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职工福利费
企业向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生活困难职工等支付职工福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3、支付公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4、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看完了数豆子的上述文章,对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设置您应该掌握了。如果您想知道更多会计科目,尽情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