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分包抵扣怎么做会计分录,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业营改增分包抵扣怎么做会计分录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建筑业简易计税分包抵扣,可以这样做:
收到分包发票并支付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不过,也有不少会计人士这样做: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关于营改增分包工程核算的问题
一、建筑服务分包工作量纳税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下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三)销售额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七)建筑服务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营改增分包工程如何开票?
分包先交税先开,然后总包开全额,扣除分包款交税。
这只是涉及增值税,所得税按照税法正常核算跟营改增没关系。
营改增分包工程如何做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的全额征税会计处理
作为施工企业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必须要考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和税法的时间性差异。会计处理上,(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照工程结算数为基数计提,与税法上规定的"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
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施工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的会计核算基本相同,只是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替换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建筑业营改增分包抵扣怎么做会计分录问题大家清楚了吧,营改增分包工程如何做会计处理问题小编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做了解析,大家如果还有相关的疑问想要解答,都可以咨询数豆子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