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款低于注册资本如何处理,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股权收购款低于注册资本如何处理?
低于注册资本转让股权是可以的,也是正常的,不需要变更注册资本。
这个分两种情况来分析:注册资本已经到位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是企业是要运营支出的,那么如果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进行转让的时候,公司的实际价值肯定是低于成立时的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低于注册资本转让是合理的。
注册资本认缴未到位的企业,也就是说在成立的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的,本来就是没有到位的,所以转让的时候价格肯定不是按注册资本来的,这种情况下低于注册资本转让也是合理的。
【案例】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净资产只有4000万,两个股东A和B分别占3000万和1000万。现在B股东准备退出,C按净资产受让,协议每一元注册资本0。8元。受让后C再增资5000万,价格为1元/每1元注册资本。请问各位大侠以上方式是否合理?
1、股权转让的价格是经股东双方商议的,按净资产计价,每股0。8元;这个没有问题,转让的是老股,价格是新老股东的合意。
2、增资每股1元,这个也没有问题,企业不可能折价为每股0。8元,不符合公司法。
3、同股不同价问题是对于同一公司的前后几次增资而言,不适用本次的情形。
【相关内容】
如何解决注册资本与股权转让款之间的差额?
极端点说就是没地方记就只能记“资本公积”,对整个集团来说没对外发行股票,“股本”不能计吧,留存收益是生产经营-投资-筹资有关的活动取得,不能计入。
上文已经和大家聊了聊关于股权收购款低于注册资本如何处理的话题,有些正常的情况,也需要合理的处理,本文到此结束,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