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需要收的定金要怎么做账,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签订时需要收的定金要怎么做账?
定金只属于预收款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
收到定金暂时不能算作收入,最多只能算预收款,如果合同约定的销售或劳务已经完成,确认收入时可以将定金抵顶销售款或劳务款,才能算收入,或者合同没有履行,将定金转作违约金收入时,算作营业外收入。
收入确定条件: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缺一不可。
签订定金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定金协议应注意: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
定金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协议无效。定金协议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协议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二)定金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如果订立定金协议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协议的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双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约定,特别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做出约定。签订书面定金协议主要目的是避免定金协议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作为提供区分责任的依据,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定金的数额约定应适宜。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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