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季初值计算公式,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季初值计算公式
税法所称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额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季初值是什么?怎么计算?
季初值按字面解释就是一个季度的初始值,资产负债表的第一、二、三、四季初值分别指本年初值、三月未值、六月未值、九月未值。
资产负债表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季度初值,1,4,7,10月份的月初数据。
季度末值,3,6,9,12月的期末数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汇算清缴
符合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综上所述,季初值按字面解释就是一个季度的初始值。按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大家如果对季初值相关问题还存在疑问,可以到数豆子网站和小编一起交流学习或直接查询资讯页面相关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