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假设一家公司是加工型出口企业,由于业务转型,贸易方式由原来的一般贸易转变为来料加工。在公司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时,只要进出口货款及时结清,贸易信贷或融资业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并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总量核查指标将表现为正常。在公司转型后,可主动向所在地外汇局说明情况,以便外汇局在监测系统中添加“来料加工企业”特殊标识。外汇局对该公司的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实行专项监测,在工缴费率超出一定比例时对企业实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