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明确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即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申办流程:(1)企业查名;(2)网上申报;(3)市监网上审查;(4)递交材料;(5)市监后台审查;(6)通过后领取五证合一。
拿到营业执照后企业要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自行公示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情况。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同一网站自行公示以下信息: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等内容。“此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为企业提供了录入上述信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