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如何处理,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设立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如何处理?
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固定资产,属于无形资产。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升值,在帐务处理当中不予确认,无需进行帐务处理。
另又有一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转制企业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由原企业进行帐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等科目
贷:资本公积
涉及所得税的,还应当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该增值计入资本公积后,随净资产折算计入新企业股权。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进行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允价值)
借:累计折旧(该项资产累计折旧余额)
贷: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值)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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