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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扣的专票红红字发票是哪方开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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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扣的专票红红字发票是哪方开

答:究竟是由销售方还是购买方申请,关键看发票在何处及理由。

有关申请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中规定应由购买方申请。

但是实务中出现购买方因各种原因拒收发票的情况,这时仍要求购买方来申请显然不可能,也会给销售方带来损失。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针对购买方因各种原因拒收发票时,可由销售方申请开具。

因此,究竟是由销售方还是购买方申请,关键看发票在何处及理由。

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答: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A、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B、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第四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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