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化账务处理,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化账务处理?
一、长期借款利息核算方式有两种:
1、分期计提并支付利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分期支付利息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支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分期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
三、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化账务处理?
增值税常见账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值税"、"未交?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不动产分期抵扣:根据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以上就是数豆子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化账务处理,相信大家已经掌握了,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数豆子老会计们交流,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