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18年3月,天猫网店12个月销售额达到80万,是必须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由于天猫网店年销售额已经达到80万,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四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因此,如果天猫网店不属于上述所说第四条所说情况,就应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