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活性炭生产企业,以锯末和木屑为原料,通常向农民收购锯末和木屑,农民不能向我公司开具发票,我们能否申请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税收政策】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第052号附件)关于林业产品和其他植物的规定:(十一)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税务风险】
根据上述规定,锯末属于农业产品的下脚料,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公司可以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并可以按税法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