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季度预缴表怎么填,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国税季度预缴表怎么填?
根据国家规定,自7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以第31号公告的形式,发布了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为便于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在预缴时就能提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增添了"小型微利企业判定"以及"四项指标"等栏次。不同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填写报表时应关注这些事项。
本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小微企业
预缴时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栏次内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栏次内不填金额。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19行×1/1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19行×1/4.
小贴士
1。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全年可按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预缴。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内,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5%的积,同时在附表3第3行"减半征税"栏内,填写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0%的积。
2.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的,全年可按减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内,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5%的积。
3.将附表3第2行与其他行次合计后的金额,作为按照税收规定在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填入A类预缴申报表第23行"减免所得税额"的"本期金额"栏。
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小微企业
预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版)》(以下简称A类预缴申报表)。"实际利润额"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小贴士
1。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先填报《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以下简称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15%的积;同时在附表3的第3行"减半征税"栏填写"实际利润额"×10%的积。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而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2.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纳税人,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5%的积。
3.附表3第2行以及其他行次合计后的金额,即为按照税收规定在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再填入A类预缴申报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的"本期金额"栏。
上面小编介绍了国税季度预缴表怎么填?和两种小微企业的季度预缴表的填法,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数豆子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