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试运行期间产品账务处理怎么做,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试运行期间产品账务处理怎么做?
试运行,无论内账外账,它都是新设备确认能正常使用的成本支出,应该算进设备成本;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也是如此,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结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领用原料时:
借: 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等
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在建工程科目归集。
经加工成为可售的库存商品,用实际售价或预计售价时冲减在建工程: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售价)
贷:库存商品(售价)
借:库存商品(售价)
贷:在建工程(售价)
试运行取得的收入如何处理?
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上述公司自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费用,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运行期间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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