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案例分析】
2012年7月,财务部出纳xx应发工资 3000元,社会保险假定单位应承担并支付部分为1300元,自己应承担部分为660元。工资单显示,xx当月应发工资3000元,代扣保险660元,实发2340元。会计处理如下:
1、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工资 3000
贷:现金 2340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 660
2、单位向社保部门统一支付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300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 660
贷:银行存款 1960
3、月末,分配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借:管理费用----工资 3000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1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300
看完了数豆子的上述文章,对于企业应该怎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您是否知道了呢?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需要多加对本文案例剖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