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费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能否抵税,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退票费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能否抵税
退票费开来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如果是给单位办事的退票费报销凭证可以拿回单位报销;如果是私人出差的退票费报销凭证就无用处了。
费用报销凭证:此凭证用于公司的日常报销所用,员工需要报销费用时填列此单,最后和原始凭证一起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报销程序:
1、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a)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b)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c)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d)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e)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f)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哪些增值税发票可以抵税?
可以抵扣的发票: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员工报销来的退票费,取得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无法进行抵税的,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够进行抵扣,并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进行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可以抵扣的。那么全文对于"退票费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能否抵税?"介绍到这里就结束了,相信有很多朋友还是意犹未尽的,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快来数豆子官网进行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