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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员工相互派遣跟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怎么报销?
答:差旅费应由用工单位支付。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伙食补助等各项费用。差旅费属于劳动条件的范畴,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具体工作是在用工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安排出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由用工单位报销而非派遣单位。
母子公司员工相互派遣跟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怎么报销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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