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探亲路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的探亲路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员工探亲路费应纳入福利费中核算,记一定要记入福利费,福利费如不够就要作纳税调整了。 福利费不够用了就可以直接计入费用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福利费
贷:现金
但是计入这些科目下的福利费是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超过后在清算是要调增的 。
关于员工路费的会计分录:
员工回来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
月底根据福利费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为员工报销的探亲路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为员工报销的探亲路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休假探亲费和疗养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藏国税发[2009]77号)规定:
1。对个人因休假探亲和疗养制度改革而取得的休假探亲费和疗养费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费用后,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总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费用扣除标准
为体现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和税收公平原则,根据近年来我区休假探亲费实际发生情况和实际发放休假探亲费和疗养费情况,现将休假探亲费和疗养费允许在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规定如下:休假探亲费和疗养费的两项费用扣除标准合计为每人每年12,000元。
3.对各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100号)文件规定参加疗养,或各单位集体组织及选派职工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组织的疗养发生的各项费用不执行上述政策。
员工的探亲路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是计入福利费用核算,且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才准予抵扣,更多相关税务的内容,敬请关注数豆子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