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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转管理费用税前能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到底如何税前扣除?
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应该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规范导致的,借此机会,普及一下工资薪金以及相关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即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对价),均构成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设置: 1、工资;2、职工福利费;3、社会保险费,下设三级科目: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6、职工教育经费;7、非货币性福利;8、辞退福利;9、股份支付。
职工薪酬的确认原则:按照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职工薪酬(不含辞退福利)确认为一项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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