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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在税务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有哪些固定资产是不可以计算折旧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残值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残值比例在税法固定标准以内的,由企业自行决定。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除特殊原因(如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科技进步较快的企业),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由企业提出申请,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其他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不得短于以下规定年限:①房屋、建筑物,为20年;②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⑤电子设备,为3年。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上采用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算。近年来,国家又对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做了特殊规定,这些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在申报纳税时,自主选择采用的加速折旧的方法,同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这些企业主要是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科技进步较快的行业和企业,如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 对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上文介绍了计提年线和折旧方法,这都是固定资产里面很重要的内容,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数豆子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