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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两年抵扣的不动产包括哪些项目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3-24

可分两年抵扣的不动产包括哪些项目,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可分两年抵扣的不动产包括哪些项目?

答: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构成不动产实体的购进货物。

“除建筑装饰材料,还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之所以列举这些项目,是为了与增值税转型改革时发布的财税[2009]113号文件口径保持一致。在财税[2009]113号文件中明确,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都作为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因此,作为其组成部分,这类货物适用分2年抵扣的政策。

2、设计服务。

3、建筑服务。

上述2、3这两类服务都是属于可以明确判定与不动产项目直接相关的服务,因此适用分2年抵扣的政策。

以上就是由数豆子为您整理的可分两年抵扣的不动产包括的项目,希望看完本篇文章的您能够有所收获。如果您想知道更多关于不动产方面的内容,您可以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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