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所有权缴纳的印花税契税入什么科目,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取得土地所有权缴纳的印花税契税入什么科目?
答:土地受让方(严格说是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印花税和契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应该计入"开发成本--土地费用";对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应该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在购入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构筑物再连同土地使用权一起出售,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的建筑物一起构成房地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动产的成本。因此,为取得土地而发生的税金应该计入成本并应该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费用"明细科目。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开发成本"下设六个明细科目依次为:"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是作为企业自用的生产经营场地。因此,为受让土地使用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各种税费)形成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所以应该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并在规定的使用年限之内逐年摊销。
购进土地相关费用应如何入帐?
答: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可以购入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将购入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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