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销返利在税务上怎么处理,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平销返利在税务上怎么处理?
答:平销返利: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当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冲减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购进货物增值税税率)×购进货物增值税税率
税务处理:由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供货方: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2)购货方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关于平销返利的增值税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的规定: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平销返利在税务上怎么处理?看完了上述文章中小编的总结后,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数豆子为每一位学员量身定制学习计划,帮助大家在学习的道路上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