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进项税需要分两次抵扣吗,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进项税需要分两次抵扣吗
购进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要及时认证抵扣,不存在分批的问题。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是分几年抵扣,还是一次性低扣?
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拿抵扣联到税务局进行认证,认证通过以后就可以抵扣当期的增值税,可以一次性抵扣完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可以留作下期抵扣。
进项税基本内容:
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 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 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增值税是国家就增值额征的一种税。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花1元钱买的商品的同时(卖方如果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话),给你商品的一方要替税务局向你收0.17元的税款。你要向卖给你商品方支付1.17元。当你把1元的商品以1.2元卖出的时候(或加工成别的商品以1.2元卖出时),你要替税务局向购买方收取1.2*0.17=0.204元税款。实际你的纳税额是0.204-0.17=0.034元。0.17元叫进项税0.204元叫销项税。用0.17元抵减0.204元的过程就叫抵扣进项税。抵扣的前提是你是一般纳税人,有认证的进项税额。当月没抵扣完的可到以后抵扣。
4月以前购入的资产,还能分2次抵扣进项税吗
案例一: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0月,购入加工设备机床一台,价值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增值税进项税额32万元;
资产取得时入账(单位:万元):
借:固定资产-机床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
贷:银行存款 232
根据财税[2016]政策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所以A公司购入机床取得进项税额,取得资产的第一年扣除60%进项税额,剩余40%进项税额,在取得资产第13月开始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转出的40%进项税额为:32×40%=12.8(单位: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12.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8
此笔进项税,预计在2019年11月抵扣进项。
问题一:根据财税[2019]39号文第五条政策,A企业购入机床,剩余40%的进项税额12.8万,需要在2019年4月1日一次抵扣吗?
【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年第3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关键字:"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企业取得不动产,从2019年4月开始,不能分2年抵扣进项税,需要一次性扣除进项。
上述案例中,资产"机床"取得时间是2018年10月,机床的剩余40%进项税款,可以选择1、在2019年4月一次性扣除进项税额;2、选择在资产取得的第13个月,即2019年11月开始扣除进项税额12.8万。
税额处理分录(单位: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12.8
问题二:购买机床的40%的进项税额,可以在2019年4月抵扣20%进项税额,到2019年11月在抵扣剩余的20%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分期扣除进项税额啦!
财税[2019]年39号第五条规定购买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从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所以进项税款,不能再分次抵扣,在取得资产的税款所属期一次性扣除进项税额哦!
如果在4月当期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资产剩余的40%,直接在当期一次性抵扣;
如果当期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未抵扣完毕的余额,可以结转次月抵扣。
案例二: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3月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分2年抵扣进项,还是需要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呢?
因财税[2019]39号,第五条说明的"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在2019年3月取得资产,税款所属期为19年3月,新政策还未生效,可沿用以前政策,资产进项税额可分2年抵扣,取得时第一年"2019年3月"抵扣60%进项税额,剩余部分40%进项税额,可以在2020年4月抵扣。
2、若2019年3月第一年进项税额60%只抵扣了一半"30%进项税额",剩余一半"30%进项税额"希望在2019年4月抵扣的话,则不能使用以前政策,适用新政策中购入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政策,资产的剩余部分未抵扣 "30%+40%"的进项税额需要在2019年4月一次性扣除,不得再分期抵扣。
在2019年4月购入的不动产,从2019年4月开始,进项税额只能一次性扣除,不得分期抵扣。
△注意,财税[2019]39号第七条政策,自2019年4月1日子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1、2019年3月购入资产,若当月认证抵扣,可以使用以前政策,分次抵扣进项税额;若进项发票在4月认证,可以直接在4月一次性扣除,并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
2、4月前购入资产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从4月1日开始抵扣进项,若符合加计抵减条件,还可享受加计10%扣除的政策哦!
设备进项税需要分两次抵扣吗的问题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吧,2019年3月购入资产,若当月认证抵扣,可以使用以前政策,分次抵扣进项税额;若进项发票在4月认证,可以直接在4月一次性扣除,并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