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如果你是按批次加工,你就按批次结转成本;
平时把电、油、燃气、工资等归集到“劳务成本”科目。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期末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要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把消耗的电费、柴油、燃气直接记入劳务成本;
借:劳务成本
贷:原材料--电(柴油、燃气)
购买电、柴油、燃气
借:原材料--电(柴油、燃气)
贷:现金(银行存款)劳务成本与生产成本的性质一样;
假如你连续加工,可以有余额;
按批次加工,就按批次结转成本,应该期末无余额。
【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
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A、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的,只核算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
B、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作价的,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时中间价)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
C、外商投资企业转加工收回复出口销售处理与A或B一致,只不过是要核算委托加工过程,分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和作价两种情况。
a。 不作价。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
b。作价。在发出加工时,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按原材料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
贷:原材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称
加工厂交成品时,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费,根据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
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应耗用的原料成本)
应付账款--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如外币按入库日汇率)
D、对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进行转出。原则上按销售比例分摊,按分摊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来料加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料加工出口时:
借:应收外汇款-工缴费 应付外汇款-国外客户
贷:其他销售收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
进料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外汇款-国外客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的相关内容讲解以及分录怎么做的内容,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