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运费开发票怎么开具,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代垫运费开发票怎么开具?
答:代垫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为购货方垫支的费用,例如:代垫运杂费等。
因此,代垫费用与其他代垫款项一样,需要在“其他应收款”账户里核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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