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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设备与安装设备能分开签合同吗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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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设备与安装设备能分开签合同吗?

卖设备也负责安装那不管是否分开核算都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安装费应计入增值税计税依据中缴纳增值税。除非另外成立一个分公司负责安装分开核算安装收入才会缴营业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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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需要安装的设备怎么写分录?

1。购入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 安装上项生产设备耗材另以现金支付外请安装人员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现金

3.上项生产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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