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要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财产,不得计提折旧。
我国准则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除上述情况外,均须计提折旧。
应计折旧的7种特殊情况(下列情况均需计提折旧):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不需用固定资产
④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后调整资产价值,但不调原计折旧)
⑤因经营任务变更而停用的固定资产
⑥因季节性经营而停用的生产设备
⑦因修理而停用的设备(属于资本化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固定资产折旧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会计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