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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回购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7-26

政府土地回购要交土地增值税吗,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政府土地回购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1、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2、所得税:因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回购的,按搬迁处理,收入和支出当年不需要计入所得税,在搬迁完成年度,以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依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土地政府回购企业需要交纳的税种有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税金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金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税金。

同时,因政府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土地,公司收到的补偿价款可以免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公司可以向主管税务局备案享受减免。

政府可以回收土地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3、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4、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5、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6、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政府土地回购要交土地增值税吗?数豆子小编认为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城市规划的需要,政府回购土地的话,公司收到的补偿价款可以免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上文相关内容就讲完了,大家觉得有帮助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们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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