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报表怎么填,数豆子为大家整理了如下内容。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报表怎么填试点纳税人应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对一次性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在2015年6月30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平均分期转出,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应对试点纳税人进项税转出情况进行统计和监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第九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依据上述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北京市从事批发、零售农产品(皮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衣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模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对从事批发农产品的企业将2014年11月30日前的库存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购进农产品,取得收购农产品的普通发票,按11%的税率抵扣,在生产时,按领用的材料,抵扣2%(加计抵扣)。
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怎么计算一般纳税人购进已税农产品--凭票抵扣进项税额11%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11%);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品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水果后销售,取得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11%
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1%、13%)
1、按11%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园购进水果后销售,进项税额=购进水果的买价×11%
3.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例如】食品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从果园购进水果加工生产果汁,进项税额=购进水果的买价×13%
【提示1】正确使用11%或13%,要区分农产品来源和用途:
农产品来源用途进项税额
已税直接销售11%(税率)
连续加工11%(税率)
免税直接销售11%(扣除率)
连续加工13%(扣除率)
【提示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低扣税(11%)。
某食品厂(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从养鸡场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是销售额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元。
要求:计算食品厂的进项税额和采购成本。
进项税额=50000×13%+2000×11%=6720(元)
采购成本=50000×87%+2000=45500(元)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报表怎么填?数豆子小编告诉大家,取得收购农产品的普通发票,按11%的税率抵扣,在生产时,按领用的材料,抵扣2%,同时小编还为大家进行了案例分析,对于这个内容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并牢记,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