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以下是数豆子整理的内容。
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八、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什么是加计扣除?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简单的说,就是实际支出的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举个例子吧
某企业发生研发支出100万,假设都符合加计扣除条件。那么这个100万在发生的时候就可以做一次费用,进入你们公司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100万还可乘以50%做你的成本。那就是相当于100万使你的总成本扣了150万,这就是加计扣除。
税前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比例扣除。比如一个产品成本是500元,那么加计20%扣除是多少?应该是500*(1+20%)=600的扣除。
加计扣除主要是和企业所得税联系,内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费用化支出加计扣除50%,资本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上文介绍了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可以以后年度扣除,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我们根据规定操作就可以了,这个对于企业来说十分重要,所以说大家在进行操作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好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