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账务处理是?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是很常见的事情.主要有几种: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
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
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杜绝上面所讲的第二种情况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X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普通发票,做营业外收入,交所得税.
例:采购员借款1000元,回来冲借款单的时候给了我一张1100元的机打发票,说多余的钱不需要了,费用报销单上写的金额是1100元,出纳应该怎么办?出纳要是登记成1100元,则手里面的钱就多出账面100元,出纳应如何处理?
内账就直接按1000元报销就好了,只要注明了就行了,这不影响月末银行对账单跟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平衡的.
外账就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其他应收款1000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应收款100
月末结转:
借:其他应收款100
贷:营业外收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