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以前年度房租如何做账
一次性取得跨期租金收入的税务处理可递延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无法收回的房租押金如何做账?
1.支付房租押金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银行存款
2.如果计提坏账准备了: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3.如果没有计提坏帐准备: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4.根据合同无法收回的押金: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已缴纳的押金无法收回,会计处理: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xx押金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已缴纳的押金无法收回,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xx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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