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股东借款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做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贷:银行存款
年底收到利息,应当在财务费用中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注:借款利率在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水平的情况下,应当对超过的部分作相应的纳税所得额调整。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是否付利息,需以借款合同约定为根据,应按照合同执行。对于取得借款利息的个人而言,需要按照5%缴纳营业税,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7%利率计算利息,其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借款利息
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20%扣个人所得税,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缴税费--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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