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费计入开发间接费核算合适吗?
造价咨询费计入开发间接费核算合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等成本项目。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开发间接费用包括哪些明细科目?
一、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2、企业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周转房"等科目。
3、开发间接费用应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分公司】设置明细账。
5、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二、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清"开发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是个难点,除了周转房摊销之外,其余费用的划分是以有无开发现场机构来确定的。如果开发企业不设立现场机构,由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到开发现场组织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直接并入企业的管理费用。
每月终了,应对开发间接费用进行分配,按实际发生数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企业可根据开发经营的特点自行确定。不论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均应分配开发间接费用。
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并防止重复分配,对应计入房屋等开发成本的自用土地和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均不分配开发间接费用。这部分开发产品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可直接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
也就是说,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可仅对有关开发房屋、商品性土地、能有偿转让配套设施及代建工程进行分配。
开发间接费用的分配标准,可按月份内各项开发产品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进行,即:
某项开发产品成本分配的开发间接费=月份内该项开发产品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本月实际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应分配开发间接费各开发产品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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