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贴要不要交个税呢?
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可得,差旅费津贴不在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范围之内,或者是不在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范围之内,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津贴的支付标准方面,多数地方以《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相关规定作为参考.
由相关规定可得: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出差人员住宿凭据报销,其标准暂时按照副部长每天600元/人,司局级人员每天300元/人,处级以下人员每天150元以下/人.
差旅费开支涉及到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及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城市间交通费及住宿费凭据进行报销.公杂费及伙食补助费按照定额包干实行.
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以每天50元/人实行定额包干,公杂费以每天30元/人实行定额包干.【包括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