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月末计算时,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不在计提折旧范围内,但是当计算减少的固定资产时,要先计提折旧再减少,这是不合理的.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同时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