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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2-05-26

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比照上述规定将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换算比或折算率应按简便可行、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省级财税部门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资源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1、对外销售应税的矿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矿产品,根据用途不同,借记不同的科目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对于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借:材料采购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团体盐,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将销售固体盐应纳的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5、在实际缴纳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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