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盈为什么要进行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盘盈按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处置的方式也不同.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有三个,即《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
而固定资产盘盈按重置成本入账的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下面三种制度情况处理:
1、《企业会计制度》第27条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中规定其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固定资产盘盈账务处理: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盘盈市场价格作为原价入账,若该项资产应计提折旧,则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作为累计折旧反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2、《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应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