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免要怎么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所需资料如下:
1、减免税申请报告【申请人签名】.
2、《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
3、残疾的提供有效的残疾证.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薪金所得申请减免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