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成本核算的方法:
一般是按厨房实际领用的原材料计算已售出产品耗用的原材料成本。
核算期一般每月计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为:
如果厨房领用的原材料当月用完而无剩余,领用的原材料金额就是当月产品的成本。
如果有余料,在计算成本时应进行盘点并从领用的原材料中减去,求出当月实际耗用原材料的成本,
即采用“以存计耗”倒求成本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是:
本月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原料月初结存额+本月领用额-月末盘存额。
餐饮服务业的成本的确简单,大致有以下几例公式:
本期耗用原料成本=期初原材料+本期购进原料—期末结存原料
成本价=进货价/(出成品率*投料标准(数量)
毛利率=(销售价格—原料成本)/销售价格*100%
销售价格=原料成本/(1-毛利率)
或
销售价格=原料成本+毛利额
或
销售价格=原料成本*(1+加成率)
或
销售价格=原料成本+加成额
加成率=毛利率/(1-毛利率)
毛利率=加成率/(1+加成率)
原料价值=毛料价值-(次料数量*单价+下脚数量*单价)
净料数量=毛料数量-次料数量-下脚数量
净料单价=净料价值/净料数量
以上就是关于餐饮成本核算方法公式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餐饮成本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