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所以很多纳税人除了本职工作之外,会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做兼职工作,取得一定数额的兼职收入。
一般来说,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新个税法实施后,将“劳务报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适用同工资薪金一样标准的超额累进税率,也就代表着以后不管是你朝九晚五的工资,还是兼职赚的外快,缴税都一视同仁。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依旧是独立的个人所得的税目。
扣缴单位在向个人支付兼职收入时,先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预扣预缴个税,适用20%至40%的预扣率;年度再与其他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